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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ce on My Grave

在我墳上起舞

書籍編號:BSP767 賣場編號:001489
作者: 艾登.錢伯斯
頁數: 304頁
適讀年齡: 11歲以上;SR值:624(十年級)
出版日期: 2020年2月
ISBN: 978-986-211-993-8
開本: 14.8Ⅹ20.9cm
裝訂: 平裝
定價: $320
優惠價:
272
數量:
商品介紹
序/導讀
目錄
延伸閱讀
書評
使用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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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英國卡內基獎、國際安徒生獎得主艾登.錢伯斯青少年文學經典之作
 
一首充滿悲傷與歡愉的長篇悼亡詩,
記錄了那年夏天的瘋狂與荒謬,
追憶一場愛情的生滅……
 
我從我生命的懸崖邊緣俯視著他死亡的海岸,感覺發自內臟一股刺痛的、誘惑的衝動想要縱身一躍,穿越將我們分離的空間,到他的身邊跟他在一起。以死亡決戰死亡。跟他一起進入永恆。透過不存在而成為某種存在。永遠同在一起。
 
        十六歲的夏天,哈爾在一場翻船意外中結識了巴瑞。哈爾認為巴瑞就是他苦苦追尋的「心胸相連好友」,是能夠承接他所有執迷與狂熱的人。他們談論愛情,實踐欲望,以語言及文字互相交鋒,在無數謊言中訴說真實心意。然而,兩人因為一名少女爆發激烈爭執後,巴瑞意外車禍身亡。驟失摯愛的哈爾想起兩人的約定:無論誰先死去,另一個人都要到他的墳上跳舞……
 
        一本關於青少年欲望、懷疑、迷惘的書,也是一個關於生命、死亡與救贖的故事,記錄了少年純粹無比卻又瘋狂成魔的激情與深淵。
 
【本書關鍵字】
死亡、跳舞、艾登.錢伯斯、生命、青少年、愛
 
【書籍特色】
青少年文學經典全新翻譯,為老作品賦予新風貌
        本書特別邀請蔡宜容老師(國立臺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博士生、青少年文學作家)重新翻譯,文風獨樹老成,讀來別具韻味。譯者更透過譯注闡釋原書文學典故及文學隱喻,帶領讀者挖掘字裡行間那些未曾明說卻深刻動人的祕密訊息。
 
獨家收錄艾登.錢伯斯越洋專訪
        本書特別收錄作者艾登.錢伯斯獨家專訪──〈艾登.錢伯斯與小說創作〉,談論本書創作源起、青少年文學的意義與本質,以及錢伯斯先生的創作秘辛,帶領讀者更加認識這位享譽文壇的兒童/青少年文學大師,並對作品本身有更加深入的理解。

 
作者簡介
 
艾登.錢伯斯(Aidan Chambers)
        1934年出生於英國,為享譽文壇的兒童/青少年文學作家、評論家、推廣人兼出版人。其最為知名的小說作品為「跳舞六部曲」(The Dance Sequence)的六部小說,《在我墳上起舞》為其中第二部曲,也是最受矚目之作,獲得廣大讀者與書評家喜愛。作品曾獲得英國卡內基獎、美國普林茲文學獎等獎項;也因他長年貢獻於兒童文學領域,榮獲2002年國際安徒生大獎。
        錢伯斯先生與其夫人於1969年共同創立「The Thimble Press」出版社,長期致力於教育專書的出版,以及評論性期刊《記號:童書方法》的經營。除了小說,錢伯斯先生亦著有閱讀推廣專書《說來聽聽──兒童、閱讀與討論》、《打造兒童閱讀環境》(天衛文化出版)等。經常發表兒童文學相關議題的演說,並長期為美國《號角》雜誌撰寫專欄〈Letter from England〉。
 
譯者簡介
 
蔡宜容
        國立臺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博士生,英國瑞汀大學兒童文學研究碩士,著有《癡人》、《中美五街,今天二十號》、《邊城兒小三》、《晉晉的四年仁班》、《超時空友情》等書(小魯文化出版)。
        譯有《謊話連篇》(小魯文化出版)、《兩年八個月又二十八夜》、《色彩的履歷書》、《盧卡與生命之火》、《哈倫與故事之海》等書。在「都讀Dodoread」臉書專頁討論兒童、文學、評論之為物,歡迎來逛逛。
 
內文試閱
 
〔關於這本書〕
艾登・錢伯斯與《在我墳上起舞》
蔡宜容
        艾登‧錢伯斯著作頗豐,但是他說直到1975年之前,他都只是「為兒少讀者而寫;他們告訴我他們想要什麼,我就試著給出來」,他說:「沒有一本是我自己的。」
        終於,這種情形讓錢伯斯如此厭倦,如此無法忍受,他枯坐八天,進入了一種他形容為「口語癱瘓」的狀態,無法置一詞,無法書一字,然後,他寫下闖進腦袋裡的第一個句子:「『文學是垃圾』,摩根這麼說。」這時,他甚至還不知道摩根是誰。
        後來這句話出現在他「為自己而寫」的第一本小說《休息時間》(Breaktime)裡面;後來,錢伯斯以橫跨三十年的時間寫出六本屬於他自己的小說;後來,這六部小說被稱為「跳舞六部曲」(The Dance Sequence),《在我墳上起舞》是第二部曲,也是其中最為人所知的一部。
        對了,「文學是垃圾」這句話,不只一次透過不同的人,以不同方式出現在  《在我墳上起舞》,有時憤怒、有時輕蔑、有時懷疑、有時悲傷……然而最終,文學畢竟是救贖。
        錢伯斯解釋,之所以是「跳舞六部曲」,是因為這六本小說像一支舞,一群角色隨著生命樂章舞動,交織出不同的關係與互動。他提到《在我墳上起舞》雖然是第二部曲,卻早在1966年就開始動筆,兩度無以為繼,直到1982年才完成。這部作品的靈感來自一則新聞:一名十六歲少年聲稱與朋友交換誓言,不論誰先死,另一個人都要到他的墳上跳舞。一天,他們因為一名女孩爆發爭吵,之後朋友死於車禍,而他也履行了承諾。錢伯斯說新聞並未透露更多細節,但他感覺自己知道事情的真相,《在我墳上起舞》的書名躍入腦海,而他不得不寫下這個故事。
 
*「跳舞六部曲」包括:
#1 Breaktime
#2 Dance on My Grave(在我墳上起舞)
#3 Now I Know
#4 The Toll Bridge
#5 Postcards from No Man’s Land
#6 This Is All: The Pillow Book of Cordelia Kenn
 
1/
我一定是瘋了。
我早該知道的。
如果「死亡」是你的嗜好,那你肯定是瘋了。
別搞錯我的意思。我也許瘋了。我可沒發癲犯傻。
我不是怪胎,不是那種到處殺人的變態狂。
我對屍體沒興趣。吸引我的是「死亡」。粗黑加斜體,死亡
屍體讓我害怕。它們會對我做出可怕的事。
更正:有一具屍體對我做了可怕的事。
現在呢,我就是要跟你說說這檔子事。

        如果你想要知道怎麼回事,那正好。如果你不想讀到關於死亡,如果你不想讀到關於一具屍體,我認識的時候還活跳跳的,那時還是個,如果你不想讀到關於當還沒變成的時候,我跟之間發生的種種,以及是如何變成的,你最好別再往下看。立馬停止。
 
2/
        整件事開始的第一天,海灘就是個停屍間,一具具汗淋淋的人體躺在大毛巾上。海與沙,在這燦爛的南角陽光下。
        我爸,我媽跟我,我們住在這座倫敦人的遊樂場也有十七個月了,這裡是泰晤士河的出海口。我還不習慣這樣一個專做外地觀光客生意的小鎮。
        發揮天馬行空的想像力,這可是需要天賦的。
        更正:我還不習慣這樣一個專做衣服光光客生意的小鎮。
        離學校放假還有三週,所以海灘上那些軀體多半已經很老了。退休族。蒼白膚色,燕麥粥一樣軟爛軟爛的皮肉。
        我正在想點事情。那些燕麥粥軟爛肉實在太干擾,害我沒辦法專注,身材美妙的光光客又少到不足以讓人分心。總之,這裡迷人的女性少之又少,她們的眼光也只盯著那些肌肉充了氣似的,古銅膚色像微波爐烤過似的,那種男──人類。對於一個十六歲、衣服沒扒光、青春痘還沒發完的小伙子,她們是徹底地渾然地沒看在眼裡。我才不在乎咧,因為我只想離開,到一個可以想事情的地方。
        只剩一條路可走。我不想待在家裡抱著音響不放,就為了防堵老媽囉嗦。我當然不會去學校,都考完試了,那天下午是奧茲朋想見我,我才去的。那麼,現在唯一的出路就是往海上走。涼快。無人。巴瑞(就是後來變成的那個)說這是「遁逃之路」。
        史派克‧伍茲那艘十四英尺長的帆船「翻滾號」停靠在岸邊,跟其他小船並列,一起隨波盪漾。史派克蠢到把主帆捲起來後,就這麼留在橫桅桿上。不可思議的是,它居然沒被人噹走。海灘上只要是可以搬動的東西,早晚都會被偷,有時候連船也不例外。
        那一天,咱們樂天派老兄史派克還在學校考試。我跟他一起出海過一兩次,我笨手笨腳的幫不上什麼忙。他大概只會帶我出海吧,總之,基於某種原因,他認為我是個有趣的玩伴。我也喜歡他,他是那種你永遠不必擔心會擺爛扯皮的傢伙。他在學校卻老是招惹麻煩,因為他總是穿著一條破舊牛仔褲搭一件鬆垮垮襯衫。有時候我真覺得他血液裡頭摻了防凍劑,反正不管夏天、冬天,不管天氣變得多冷,他身上就那一百零一套。有些小鬼穿得比他邋遢,卻沒招惹那麼多廢事。之所以會這樣,我想,因為他是那種渾身散發性的味道的小伙子,不知怎麼地,他的肉體就是比別人肉感。女孩子只要看他一眼,當場就花枝亂顫。如果心情正好對了,我自己都會抖那麼一下子。史派克身上髒兮兮的襯衫,爛巴巴的牛仔褲反更讓他性感噴發。我想他自己也知道這一點。他並且把握每個機會,善加利用。正因為這樣,大人整個被惹毛,老師們更是特別火大。夏季班那個學期,他就被校長召見五次,檯面上的理由就是他的穿著。除此之外,他照三餐跟那些專制又性飢渴的學校職員起些小衝突。不過,沒有任何事或任何人可以讓史派克改變他的邋垮風,也無法減損一丁點他小鮮肉的光彩。
        嗯,去年六月的那一天,史派克在教室裡考得滿頭大汗。我想,他應該不會介意我自行取用他的「翻滾號」出海遛一圈,順便想點事情。除了海灘氣墊,我從來不曾自行操作過什麼,不過,我想,管他的,應該沒那麼難吧。風平浪靜──微風輕拂,輕到連扔在堤岸邊的的冰淇淋包裝袋都吹不動,陽光熱辣明亮,海水低聲波湧著。開始漲潮了,不過水位還很淺,如果現在行動的話,我還可以涉水走到「翻滾號」。這樣還能惹出什麼麻煩不成?
 
3/
        那個晴朗的週四早上,不到十一點我就出海了,微風輕吻我的臉頰,把我頭上的主帆吹得鼓脹,繃出一彎漂亮的弧線。浪漫啊。就像南角旅遊手冊上的照片。四季宜人的度假勝地。旅遊最佳季節,處處皆風景(想想海灘上那些光溜溜不怕晒,蠑螈似的傢伙)。
        我很快就發現,單獨操作帆船簡直太簡單。也許我應該給自己弄一艘小船。我得意的咧,輕鬆躺靠在船尾,拉撐了伸腿,讓陽光晒晒我溼了的牛仔褲。控船高手,寂寞船長,我穩住船頭飆衝的力道,瞄準碼頭盡處那片海洋,任由規律的破浪節奏,載著我航向海平線。
        對我來說,海平線倒也不是代表自由、無人的空間,眼前這片海就只是泰晤士河的出海口。不過,大家都警告過我,這裡的潮流如何的刁鑽莫測,根本是亂流陷阱,有時候還會突然竄出閃神亂開的貨船。對一個沒本事單獨駕船的人來說,這裡的安全性就像小孩騎著三輪車,尖峰時間逛高速公路。不過,我答應自己,情況不對頭,我就回航,不會鬧到不可收拾。我只是想找個機會,坐下來,好好想一會兒。單獨一個人。
 
4/
        如果你只想讀「接下來發生什麼事」的那些段落,請略過這段,直接跳到第五段。如果你想知道,除了對死亡的迷戀,我在那片鹹水上熱切地思考了些什麼,那就往下看吧。
        我需要思考的事情如下:
        今年夏天我是否應該輟學,然後找個工作?或者我應該繼續念書?
        如果輟學,我可以找到什麼工作?
        如果繼續念書,我應該選哪幾門學科?等我十八歲,這些學科可以讓我適任什麼工作?
        又或者,我應該在十八歲的時候進大學?果真如此,又為了什麼呢?
        反正我對每件事情都有兩種想法。以我遲鈍的算術能力計算,我腦子裡同時冒出十四種想法。痛苦啊(數學是我最差的一科。我的法文都還強一些;也就是說,無可救藥)。
        下列人物對這些驚天大哉問有權發言,同時對讓我深陷十四種想法貢獻良多:
我爸爸(理所當然囉)。
我媽媽(天祐吾媽)。
校長(如果他想起有我這個人的話,但我跟他都極力避免這樣的災難發生)。
我所謂的輔導老師(泰克女士)。
職輔中心的職員(那男人可以針對我每一種想法提供一份職業目錄)。
我的英文老師(吉姆‧奧茲朋,後來人家都叫他奧茲)。
艾索姨媽(她認為我應該「好好去當個廚師」,因為我八歲的時候跟她住過一段時間,那是第一次,但也就這麼一次了,總之,她為我烤薑餅小人的時候,我幫忙塞葡萄乾做成眼睛、鼻子、嘴巴,使命必達大成功,從此她視我為烹飪天才)。
        電視(好吧,它不是人,不過,我爸總衝著它說個不停。電視一天到晚播出這個工作、那個工作很快就要被砍光的節目,而且通常都是在我下定決心走進那一行之後播出)。
        以上是我的職涯諮詢專家正式名單。不過,還有一大票熱情參與的非正式諮詢專家。比方說,在我們家那一區送牛奶的先生,我始終搞不懂,究竟基於什麼樣隱晦的理由,他老催著我去做垃圾回收。還有我的牙醫,有一次他建議我去當模特兒,他說以我那一口牙的條件,可以在男模界闖出名堂,並且問我想不想讓他在這方面出點力。從那之後,我再也信不過讓他鑽牙了。
        事實上,一路搭著「翻滾號」沿著出海口漂航,我在想,只要一談到我的職涯規畫,我遇見的每個人似乎都認為自己是專家,不論是他或她,都覺得他們比我自己更清楚我這輩子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我甚至從這項經驗中,系統化建構出一套科學定律。不論是他或她,如果面臨跟我一樣的尷尬處境,本定律免費提供使用。定律詳述如下:每一個將職涯忠告硬塞給你的人,他們對自己提出的意見越是信心滿滿,與個人工作成就越是反比表現。
或者,正如我爸所說:話最多的,知道的最少。
        有一件事我已經決定了。暑假要去打工。
        更正:我爸替我做了決定,暑假應該要去打工。他用一句話總結這個決定:「你不能整個暑假賴著我跟你媽混吃混喝,去去去,滾出去掙點錢。」我爸發飆的樣子挺討人喜歡的,他表達意見的方式自有一種迷人的優雅,差不多就像一個暴躁的愛爾蘭工人揮舞著大鎚子那樣。所以,打從六月底這一天,直到八月那個致命的清晨,也就是等著考試成績一翻兩瞪眼,確定我幹哪一行都不夠格之前,這段時間我得找一個環境好氣氛佳,還會付錢給我的休閒活動。
        但是,打什麼工呢?跟我情況差不多的傢伙,總可以在海邊小鎮找到一般暑假短期工作,但我受不了這些,像是繞著海灘椅瞎忙的服務員,或者在沙灘上照顧蠢小孩的保母,或者在「金色大道」的鱔魚凍攤子站臺(「金色大道」是碼頭東邊的一塊海濱空地,南角當局精心打造花俏俗豔風格,專辦節慶活動,以及提供觀光娛樂)。
 
5/
        所以囉,當我漫無目的,航行於混濁的泰晤士河,我的心思根本在別的地方(陽光普照的南角,那片大海與細沙?我還想問你咧!不如說是一堆爛泥與土壤液化的結果吧,多虧了北海潮汐每天襲來捲去)。我的牛仔褲被陽光晒得緊繃緊繃,上頭有泰晤士河水裡乾掉的化學結晶物。我覺得兩條腿好像塞進兩團凝結的糖蜜裡。
        我脫下牛仔褲,往船底板扔。我身上只剩下一條紅色緊身內褲,鑲滾著迷人的白邊,但是,四周有人嗎,我能撩誰啊?
        今年我花了很多時間在海灘鬼混──我甚至在那裡複習功課,準備考試──我人生第一次渾身晒成古銅色,為此我還暗自得意(更正:我幾乎渾身晒成古銅色)。當然,這種情況在肌肉男爆棚的南角根本不算什麼(就是晒成古銅色這檔子事。仔細想想,為此得意洋洋也很稀鬆平常)。不過,在此之前,我正常的膚色接近雞胸肉那種蒼白,以前我在公共場合總是儘量不露出四肢。如果唬弄得過去,我甚至連體育課都穿著長袖長褲套裝,只為了避免別人對我的幽靈膚色做出不當評論。更衣室裡大家最喜歡鬼吼的玩笑話就是:「嘿,卓九勒伯爵昨天晚上把你的血吸得挺乾淨的嘛。」我搬到南角之後,有一陣子大家都叫我「漂白小子」,還傳出我吸食清潔劑上癮的謠言。
        我一邊脫牛仔褲,同時忙著操弄船舵、主帆控帆索、前帆控帆索,我覺得我應該檢查船隻行進的狀況。也許我(老實說)極少數伴隨鮮嫩多汁的史派克出海幾次,畢竟學會了一些海上生存必備的警覺性。比如說,隨時都要注意自己的船、別人的船在做什麼,要掌握天氣的狀況跟海象。又或者,某種大難臨頭的無意識預感在我腦中快閃示警。總之,我朝四周看了一圈。
        前方:好好的沒事兒。陽光灑在輕湧的海波,粼粼閃閃。
        後方:麻煩大了。而且迅速逼近。一道厚沉沉的黑色簾幕刷地掩過天際。我從來沒見過這麼凶險的雲層。一團令人毛骨悚然的膨脹物。來自外太空的異物。
我嚇到整個人解體之前回眸一瞥,除了那頭怪物雲,同時也看見雲層之下,閃耀著類似手槍金屬光的大海,一波怒浪帶頭洶湧翻攪,捲起千堆雪,那怪物彷彿生了牙齒,狠狠撕咬波浪。
        我的神經斷線。儘管如此,我對南角的天氣畢竟有一定程度了解,我知道在咬人浪與大黑雲間,將會颳起一陣暴烈的風。這陣不受歡迎的強風就像設有火箭動力裝置的保麗龍牆板──摸起來軟軟的,暖暖的,照樣有本事把人打趴。
        從小我爸就這麼教我,但凡遇上想要拔腿落跑的場面,就只能正面對決,不僅是這個行動準則的激勵,就連我亂成一片的腦袋也能判斷,最安全的方法,似乎是駕著史派克的小船逆風前進,而不是任由狂風席捲,任意漂流。看來,此刻我必須做的就是儘快掉轉這艘先天不良、後天不足的小船,挺進即將來臨的暴風雨。還有一個問題,支撐南角那座知名碼頭(總共一又三分之一英里寬)的護欄都生鏽了,不知道史派克心愛的「翻滾號」是不是測試耐撞力的好夥伴,如果我們連人帶船被風捲著走,有可能會卡死在護欄縫裡。
        當然,如果我們運氣夠好,躲過這一劫,還有更慘的等著呢。碼頭後面是一望無際、貨真價實的北海。我想,對人生還沒厭倦到這種地步,我不想進入這樣一座墳墓。我對死亡感興趣;我對死翹翹可沒有。
        再怎麼樣我也得把船掉頭,迎向狂風。
        反正,理論說得夠多了。問題是,我從來不曾將理論付諸實踐,從來不曾在暴風來襲之前掉轉船身,從來沒做過這種棘手的練習,一百八十度迴轉可不是三腳貓把戲可以應付。不建議在驚慌失措的狀態,進行這樣的操作處女秀。
我躺在沙灘上晒太陽的時候,已經看過某個愛現的專家操作很多次。不過,只有熟練才能生巧;現在可不是開始練習的良辰吉時。
我別無選擇。而且,我也沒啥心思多想。
生死關頭,我豁出去了,我猛拉舵柄,鬆開所有控帆索。
兩個動作都是致命錯誤。
我當時應該把舵柄向右推,繼續控制主帆。
 
〔作者訪談〕
艾登.錢伯斯與小說創作
訪談/小魯文化編輯部
問:
        您說過這本書的創作動機來自一則十六歲少年被指控毀損墳墓的新聞報導,這則報導是否也喚起了您個人的過往回憶,因此才產生書寫故事的欲望?您是否將自己投射到了書中的角色,例如哈爾、巴瑞或奧茲朋先生?
艾登.錢伯斯:
        那則新聞報導的確喚起了我年輕時代的某些個人經驗,但我主要是從我教過的學生及其他認識的人,推測出報導中的兩個男孩之間發生了什麼事,因為我曾從一些同志青少年那裡聽到相似的故事。在青少年小說中,我從未見過有人講述這樣的故事,因此我強烈地想把它寫下來。
 
問:
        哈爾和巴瑞總是在追求「某些東西」來填補內心永無止盡的飢渴和欲望。巴瑞追求速度、刺激和改變;哈爾則陷溺在語言及文學的世界中。他們這般強烈的自我探尋,是否源於他們在當時被認為「不正常」或「不道德」的性傾向?
錢:
        不,我不認為他們強烈的自我探尋源自於性傾向,其實形形色色的年輕人都會歷經這樣強烈的自我探尋。我寫這本小說的時候(我1966年開始書寫,直到1982年才完成),很多成人還視同性戀為不道德,今日在某些國家他們依然如此認為。英國直到1968年,法律才允許二十一歲以上的男人可以有私下雙方合意的性行為。
        然而,必須記住一件重要的事,那就是《在我墳上起舞》並不是一本關於「同性戀」的小說,這也是為什麼哈爾和巴瑞甚至不曾討論過這個主題。我認為,它是一個關於「強烈的情感經歷」的故事;在這樣的經歷中,哈爾認為自己愛上了巴瑞,最後卻發現巴瑞這個人並不是他原本想像的樣子。這樣的情形,很常發生在青少年歷經第一次對他人產生強烈性欲的時期。他們常常選錯對象!這也是一本關於青少年生活的書,關於他們的懷疑、欲望、強烈情感、疑問,以及許許多多的「第一次」經驗。
        這也是一本同等關注故事本身和「故事如何敘述」的書。許多感興趣的年輕讀者告訴我,他們喜歡我的小說,特別有兩個理由:第一,他們喜歡故事講述的方式──換句話說,他們對於本書的文學體裁及技法很感興趣;第二,我的角色以和他們相似的方式思考及感受。
譯者序
 
此致,走向語言之途的少年
 
蔡宜容
 
        人說話。我們在清醒時說話,我們在夢中說。我們總是在說。哪怕我們根本不吐一字,而只是傾聽或閱讀,而只是做某項活計,或者悠然閑息,這當兒,我們也總在說。我們總是不斷以某種方式說。我們說,因為說(sprechen)是我們的天性。
──《走向語言之途》,海德格/著,孫周興/譯
 
        2005年,我的日本同學玉井史繪邀我到奈良過新年,我去了,包包裡揣著一本錢伯斯的《Dance on My Grave》,在我墳上起舞。史繪在大學裡教英文,那時學校還沒放假,白天她去上課,我搭著電車到處逛,逛了哪些地方我都忘了,但我記得自己在異國的電車車廂裡,欲罷不能地讀著《在我墳上起舞》。晚上我們到史繪的父母家吃飯,在同志社大學教日本文學的玉井伯伯跟我比手畫腳聊夏目漱石,我記得我興高采烈地跟老先生討論,我如何在夏目漱石的《心鏡》裡讀到微妙的同性情誼,我記得老先生側著頭露出容忍而和善的笑容,我記得我一不做二不休從包包裡抓出《在我墳上起舞》,啊歐豆桑,您知道嗎?這本英國作者寫的青少年小說也有非常精采,非常不同於俗的同性情誼呢!我記得老先生側著頭露出更容忍更和善的笑容……然後,然後玉井伯母宣布可以吃飯了。
        這是我與《在我墳上起舞》裡十六歲少年主角哈爾初次見面的經過。
        哈爾是我所見過,最複雜最單純最誠實最狡猾最有趣的文本人物之一。他無疑是個「書」小孩,他閱讀,大量閱讀,然而卻又不僅如此。閱讀對他來說不是休閒娛樂,更非關教養思考作文乃至做人的某種準繩或工具,閱讀就是哈爾,閱讀成就哈爾之為人,甚至可以這麼說,閱讀是哈爾的欲望與救贖,他以此陷溺,以此遮蔽,以此遁逃,以此同時發散謊言與真心,以此釋放永遠無法止息的心的飢渴。
        我見到這樣的哈爾,特別是在特別講究閱讀的各種合理或不合理功能的青少年文學作品中見到這樣的哈爾,我簡直是要翻跟斗了,這樣的哈爾,這樣的「書」小孩,這樣倚賴謊言才能真實地活著的哈爾,無疑必須是耍弄語言文字的高手。哈爾當然是,即使我無法確切給出「詩」與「詩人」的定義,我仍然會毫不遲疑地稱哈爾為詩人,我沒在怕的,因為W.H.奧登這樣說過:詩人,首先最重要的必須是一個對語言懷抱激情的人。
        《在我墳上起舞》是哈爾的長篇悼亡詩,他追憶愛情的生滅,追悼愛人的生死;召喚不在場的渴望與歡愉,驅趕在場的悲傷、憤怒與不解,哈爾無時無刻不在說話,即使文中不斷出現「沉默」片段,他也總在說著,以某種方式說著。我赫然發現,如果海德格的天書之一《走向語言之途》要拍成電影,哈爾豈非最佳男主角?沒有比哈爾與他的悼亡詩更能說明海德格對語言本質的思考了。
        我們不只說出語言,我們是從語言中說出來的,語言給了我們存在的依靠,語言給不出來的狀態就是「深淵」,但是,也唯有墜入那樣曖昧無憑之處,我們才能認識何謂語言,在空無處想像充盈,在飢寒處想像飽暖,在破碎處想像完整。海德格的思考有趣且縹緲,我想像他就是要往空無與充盈、飢寒與飽暖、破碎與完整的陰陽魔界裡鑽,當心念起動,感懷升起,卻沒有適當語言可以形容,這就創造出一個曖昧疆域,一處深淵。當語言終於給出來了,那裡就是語言本質棲息之所,也就是說,語言源自深淵,隱蔽之域就是彰顯之所。
        我的天,這活生生就是哈爾的自白書/懺情錄/悼亡詩,活生生就是《在我墳上起舞》。
        哈爾做出了驚擾善良風俗的行為,他毀損墳墓,在亡友墳上跳舞,在犯罪現場遭到逮捕時爆發無法遏止的大笑……《在我墳上起舞》以這樣的事件作為開頭,接著便是哈爾時空跳躍的敘述與解釋,更多時候夾雜著自我懷疑、自我剖析、自我謊言以及自我坦承,多數時候,哈爾把文本中與文本外的閱讀者給搞得暈頭轉向,有時候甚至連自己也唬弄了,但是,就在那裡,那裡就是哈爾語言的深淵,激情的深淵,渴望遮蔽也渴望給出的陰陽魔界,哈爾真實的心意就在斷裂破碎的敘述中,而比哈爾真實心意更真實的,是他的虛矯與作態。
 
為我,以及所有活著與死去作家祈禱吧;
因為許多人的作品
比他們的人生更有格調,因為
我們這一行的虛榮並無止境,請求寬恕吧
為了那些背叛行規的傢伙
──〈在亨利‧詹姆斯的墓前〉,W.H.奧登
 
        哈爾在他的自白書/懺情錄/悼亡詩中,肆無忌憚地耍弄文字、旁徵博引,詩文、小說……他真是信手拈來,不,這麼說甚至是一種低估,耍弄文字成為他的本能,他在最最傷心難過的時刻、最最憤怒絕望的時刻,甚至是不想活了的時刻,引用語、雙關語、別人的語言與他自己的語言夾纏糾葛,照樣無止盡地冒出來。說也奇怪,他的悲傷、瘋狂以及死之欲望反而因此得到紓解,甚至帶著某種無法解釋的趣味,彷彿語言文字伴隨著他行經深淵與死蔭。他就這麼躲在自己織成的語言之網背後,假話真說,真話假說;他以自己調配的文字胭脂粉墨登場,真話假說,假話真說,他無時無刻不在演戲,演到兩兔傍地走,演到安能辨我是雄雌……
        語言文字是一種強大的能力,是可以同時進行遮蔽與彰顯的、扮演的能力,哈爾非常清楚自己的能力,非常享受這種能力,他在大海中翻船,命懸一刻之際,瞬間利用天時地利,半真半假地演出純真的、順服的、等待救援的少年,因為他要「為他的大衛抓住他的約拿單」,不是他自己喔,是他的大衛,而他的大衛究竟是不是哈爾本人?說真的,我只能請你繼續看下去,我指的應該是你自己,你本人,或者其他任何可能是「你」的東西。
        擁有這樣能力的哈爾,虛榮而孤獨,但你能怪他嗎?換成是我,我也無法不虛榮,不孤獨。我想起文本中不只一次出現的詩人W.H.奧登,他是耍弄文字的大師,當然,他跟哈爾一樣,不只耍弄而已,不只虛榮而已,不只孤獨而已。奧登的悼亡詩寫得天上的星星每一顆都要熄滅,〈在亨利‧詹姆斯的墓前〉是他追悼小說家亨利‧詹姆斯的作品,而我差點以為這是奧登寫給哈爾的超時空書信;在文本的世界中,虛榮與敗德如何?樸實與道德又如何?作品與作者本人又如何?
        虛榮而孤獨的不只哈爾,同時也是哈爾死去的愛人巴瑞。事實上,巴瑞也是一個「書」小孩,他追求危險,無法從一而終,他與情人共度良宵,清晨醒來隨口背出一段W.H.奧登的〈催眠曲〉,他背出來與沒有背出來的詩句同等重要,背出來的部分已預告了自己的不忠誠,沒有背出來的部分甚至鼓勵愛人未必需要忠誠。我為這樣的詩文引用嘆息,良宵之後的哈爾還不知道這首詩,愛人死亡之後的哈爾應該已經知道這首詩,而讀者呢?有些尚在「良宵之前」,有些還沒到達「愛人死亡之後」,當時知不知道不打緊,重點是,一旦知道了,回顧起來,滋味便不同……我為這樣聰明的詩文引用而嘆息,並且不只一次。詩文引用與嘆息皆然。
 
        翻作者的任務就是在自己語言中把純粹語言從另一種語言的魔咒中釋放出來,是通過自己的再創造把囚禁在作品中的語言解放出來,為了純粹語言的緣故,譯作者打破了自己語言中種種腐朽的障礙。路德、弗斯、荷爾德林、格奧格爾都拓展了德語的疆界。
──《日本近代文學的起源》,柄谷行人/著,吳佩珍/譯,原書這段文字則引自張旭東等翻譯的《啟迪:本雅明文選》
 
        最後,作為譯者的我,想要推開作為讀者的我,跳出來說話了。
        通常,我非常不願意加譯注。我總認為,如果作者埋了某些暗樁、地雷什麼的,難道不是讓讀者自行挨炸、或者自行拆解更好一些?但是翻譯錢伯斯的《在我墳上起舞》,我幾乎是立刻屈服於書寫譯注的欲望。我寫了,而且越寫越嗨,必須按捺著不寫太多。
        也許是,我感受到班雅明說的那種突破囚禁與再創造的,語言轉換的力量吧,身上有力量亂竄,因此必須釋放,就像彼得‧帕克必須釋放蜘蛛絲那樣,而這種力量不只存在語言轉換之際,同時也存在於閱讀之際。這本寫於1970年代的作品,除了當時還是聽錄音帶與CD的年代,除了當時沒有手機,寫稿得用打字機,書裡的一切這麼敢,這麼生猛,這麼帶勁!哈爾並沒有出櫃,但他從來也沒遮掩自己戀慕同性的事實,他的痛苦不在身分認同,或者說,不只是身分認同,愛沒有著落更讓他焦慮,靈魂苦無伴侶更使他孤寂,他簡直是赤裸裸的,無防備地一再追索,以心靈,以肉體。十六歲少年的感官生涯如此多嬌,卻又因為掌握語言文字的力量,敘述起來既隱晦又大膽,讀者如我,譯者如我,每一次眼看他進入樂園,每一次樂園失去,我感受到他的歡愉與悲傷同樣豐沛,當最後的最後,當人已死了,舞已跳了;當告白書傾洩完畢,當悼亡詩頌讀到了盡頭,哈爾引領另一位少年進入樂園,我感到悲傷首度超越歡愉:樂園失去尚有可盼,進入樂園就是一翻兩瞪眼,等待墜落……
        閱讀並翻譯這樣的作品,我的歡愉於是再度超越悲傷。


 
導讀
 
死亡、隱喻與童年建構
 
劉鳳芯/國立中興大學外文系副教授
 
        《在我墳上起舞》是英國兒童/青少年文學作家、評論家、推廣人兼出版人艾登‧錢伯斯(Aidan Chambers)所撰寫,為錢氏青少年小說系列六部曲之二,初版於1982年。但此書實乃作者最早構想之作,1966年便提筆,唯寫作中段無以為繼,擱置十二年,直到完成《休息時間》(Breaktime, 1978)之後才又回頭繼續。不過,即便此書創作過程波折延宕,但出版以來卻始終高踞六部曲中最受矚目之作,備受讀者和評者好評。
        筆者初識此作,是於美國攻讀兒童文學期間。彼時錢伯斯先生受邀至校客座,因而有機會親睹作者風采、認識此書,並推薦國內出版社譯介。1999年小知堂出版社首次推出繁體中文版,如今小魯文化再次發行,在當前臺灣不算景氣的兒童青少年書市實屬難得,更凸顯此書的價值與意義。新版譯文強化原小說的文學隱喻和文學典故,譯者蔡宜容同時也從事青少年小說創作,文風老成獨樹,此中文版情調因此大不同前。
        本書既描寫兩名高校男生同性情誼的緣起與緣滅,也是小說敘述者哈爾的童年重建史。按小說情節,此書乃哈爾回應社工人員之報告,而哈爾將其所書寫之文字視為死亡筆記,不僅直面屍體、踏入墓地、手掘墳墓,字裡行間更充斥與死亡相關的比喻。例如:小說第一部第2節將海灘上一具具躺在大毛巾上做日光浴的人體比擬為停屍間,隨後又將連接泰晤士河出海口的北海海域比喻為墳場;至於葛曼太太的超大浴缸,看在哈爾眼裡,更似陵墓中的石棺!哈爾之所以執迷死亡議題,與其同志身分不無關連。十五歲的哈爾身形較同儕瘦小,但敏感早慧,很早便意識到自己喜歡男生,但成長過程卻始終無法開口與父母溝通,更絕少有機會從同儕或主流資訊所形塑的兒童形象獲得呼應與認同,這說明他何以對於電視影集當中那對擁有魔豆罐子的少年念念不忘,又對舊約聖經中大衛與約拿單的情誼深深著迷。換言之,由於哈爾的同性傾向,童年時期的他其實是個有名無實的兒童,而哈爾的真實童年,必須等到他脫離童年時期之後,透過回顧與象徵死亡的方式重新建構;是以對哈爾而言,唯有書寫死亡,才能重獲新生。小說尾聲,完成死亡之書的哈爾果真重新找回了十六歲少年的活力,青春再次揚發。
        本書主角哈爾是位文學少年,嗜讀能寫,不僅透過書寫建構自己的童年,也透過文字重建記憶、確認身分。不過語言每有局限,往往無法如實地再現他的真實心緒,小說中因此經常出現「更正」、「重述」,或有如電視畫面「倒帶重播」的段落,必要時甚至透過圖像來補強。不過這些書寫舉措顯然仍不足,於是還得透過隱喻捕捉。以小說第一部第17節為例,此段落為全書關鍵,因為敘述者在此娓娓回溯他奉為擇友圭臬的「心胸相連朋友」概念從何而來:小哈爾七歲那年,偶然在電視上看到兩名男孩歃血為盟、互相許諾,為他心靈帶來無比撼動。而此一畫面帶給敘述者的強烈震撼,他無法透過現有語詞再現,僅能訴諸隱喻──「像一道心靈閃電劈過,帶來驚人的明亮」──輾轉表達。
        哈爾的同志少年身分也使他飄虛若鬼,展現於他在家中的位置及與巴瑞的關係。對羅賓森夫婦而言,哈爾雖是獨子,但他們對兒子的心境與遭遇不明就裡、毫無頭緒;羅賓森先生即便略知兒子喜歡男生,卻始終不願面對,一如他長期隱瞞胞弟的性向;換言之,哈爾在家中的身分飄忽渺茫、若隱若現。至於哈爾與巴瑞,小說中兩人曾二度現身公眾場合,但皆以虛角示人,而非真實身分,暗示他倆的同志身分與愛戀關係似乎難以公開。巴瑞和哈爾首次出雙入對,是熱戀時期:兩人相偕騎車夜遊,卻遭飛車黨圍剿,巴瑞一路胡言亂語、佯裝歪果人;哈爾則從頭到尾不發一語,以鴨子聽雷之姿混蒙帶過。但好景不長,這對搭檔第二度同時現身,場景已換成停屍間;此時的巴瑞已變成「它」,而哈爾為親見巴瑞最後一面,必須喬裝易容為女子才得償願。《墳》書對於同志少年的刻畫和結局的處理,於今讀來或許不勝唏噓,但內容所反映者,乃是1982年初版當時的社會文化價值。
        《在我墳上起舞》除上述主題,尚處理虛/實、表/裡、感知/真實等議題。全書由四部分共117小節組成,內含社工報告、新聞剪報、作文習作、笑話、謎語等多重文類及不同敘述觀點,書寫形式在當年出版時極為前衛。二十多年後重溫此作,此書的文學質量、意義層次依然深厚豐富,描寫刻畫感心動情程度亦絲毫不遜當前作品,堪稱經典,鄭重推薦。
目錄
 
譯者序 此致,走向語言之途的少年/蔡宜容       
關於這本書 艾登.錢伯斯與《在我墳上起舞》/蔡宜容 
導讀 死亡、隱喻與童年建構/劉鳳芯 
第一部
第二部                        
第三部                         
第四部                         
作者訪談 艾登.錢伯斯與小說創作
延伸閱讀
 
《天藍色的彼岸》https://www.tienwei.com.tw/product/detail1718
《洞》https://www.tienwei.com.tw/product/detail592
《曠野迷蹤》(二版)https://www.tienwei.com.tw/product/detail1611
誠摯推薦 (按照姓氏筆畫列名)
 
杜明城/國立臺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教授
吳玫瑛/國立成功大學臺灣文學系教授
徐掌瑛/財團法人國紹泌尿科學教育基金會祕書長
張子樟/前臺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所長、文字閲讀推廣人
許慧貞/花蓮縣閱讀推動教師
黃雅淳/國立臺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副教授
葛容均/國立臺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葛琦霞/悅讀學堂執行長
    臺北市立大學學習與媒材設計學系兼任講師
蔡明灑/朗朗小書房創辦人
        新竹市共讀推廣協會講師

 
專文推薦

        讀錢伯斯的作品必須細嚼慢嚥。他講究用字遣詞,讀者不但無法預測下一個句子,還得仔細推敲字句的深層意義,才能獲得閱讀的喜悅。他在敘述中不斷流露他對語言操控的異稟,精闢動人,令人深思的語句不時在行文中出現。
        這本深含隱喻的作品,確實傳達了作者對青少年問題的關注,但是否能激起青少年讀者的共鳴,可能是另一個值得深究的問題。換個角度來衡量,與其說這本書是以青少年為主要訴求對象,還不如說它是為一般關心青少年問題的成人讀者而寫的,因為書中許多帶有深刻哲理意味的敘述與對白,絕非一般十五至十八歲的青少年就可充分理解(身心早熟的青少年例外)。我們不妨模糊這本書的適讀對象,認定這是一本以描寫青少年面對不同時空挑戰時如何回應的好書,但不宜只界定為青少年小說,因為它的故事層面及意涵已延伸至更高的年齡層。
──張子樟
 
        艾登.錢伯斯的《在我墳上起舞》絶對是青少年小說的經典。而重點不僅是這部小說寫了什麼?更在於它怎麼被書寫?他以什麼樣的語言、題材、形式來講述這個故事?文學本是一個多層面的存在,進入文本的不同層面,就會出現文本的不同意義。但作為經典,這部小說對特定時空的歷史限制,產生一種跨越性,也表述出讓不同年代讀者深思的藝術形式。而同樣身為創作者的蔡宜容,其精采的譯筆神還原了錢伯斯賦予角色們的「聲音」,「通過自己的再創造把囚禁在作品中的語言解放出來」。使讀者隨著倒敘情節的開展、充滿機鋒的對白,及少年哈爾的內心獨白、死亡筆記等,有如附魔般地沉浸於他在這段「強烈的情感經歷」時的狂亂、迷失、憤怒、無助、失語和深沉巨大的哀傷。最終讀者或許將在哈爾的自我探尋中思索:生命中發生的每件事情是不是都會有理由或答案?也許,所有的發生都是「非始非終」,只是某件事情在過程中的一小部分。而所謂成長,只是努力專注在眼前這一瞬。一瞬又一瞬地,成為當下的自己。
──黃雅淳
 
        《在我墳上起舞》是我閱讀最慢的小說,因為充滿生命的光芒與死亡的陰影伴隨隱喻令人深思;它也是我一讀再讀的小說,因為讀完後,哈爾與巴瑞兩人的故事會縈繞心底。全書從新聞報導拉開序幕,以哈爾為第一人稱敘事,穿插社工報告與笑話等,讓人墜入哈爾纖細敏感的文字世界。錢伯斯以精妙的敘事方式,將青春期的徬徨與生死的對立衝突,透過各種耐人尋味的文句、不同觀點與隱喻,成就一本必讀好書。譯者的功力與譯注更令人嘆服。這本傑出的好書,絕對值得讀者細細品味與探索。
──葛琦霞
 
        《在我墳上起舞》描繪了一位16歲少年在愛與死所帶來的狂喜與磨難中苦痛成長的故事。讀者和他一起經歷了透過詩歌、文學和自白書寫,在文字語言裡認識愛、思索死亡、追尋自我的狂亂旅程。1982年初版至今歷久彌新,已然成為青少年文學的經典之作。
        村上春樹認為語言不斷地在變,重要的作品每個時代都需要新的譯本。很開心看到這部青少年文學經典在台初版二十年後重譯面世,蔡宜容的譯筆靈動機巧,語句節奏輕快,並適切融入了許多令人眼睛一亮的流行用語,不但深入青少年次文化,提升閱讀樂趣,也為這部經典作品賦予了與當代緊密脈動的嶄新面貌,強力推薦。
──蔡明灑
 
國外推薦
 
作者巧妙地描述了兩位少年結識後的欣喜、不安等複雜情緒。這個故事最吸引人的,不是兩位少年的同性情誼,而是他們矛盾且對立的特質。
──美國《號角》雜誌
 
錢伯斯超越了小說體裁的限制,向讀者訴說了一個最棒的關於青少年愛的故事……這本書的一切都非常傑出。
──美國書評雜誌《青少年倡導之聲》
 
這本書的寫作筆調優雅,且處處充滿了巧思。
──美國《學校圖書館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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